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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布告是卯时贴出去的。
天津城四门、八街、七十二巷,一夜之间贴满了黄纸黑字的告示。纸是上好的官宣纸,墨是浓稠的松烟墨,盖着直隶总督曾的大印,鲜红刺眼,像刚刚凝固的血。
布告前挤满了人。
识字的人结结巴巴念着,每念一句,人群就骚动一分。不识字的人急得跺脚:“到底写的什么?快念!”
“兹查天津教案……”
“说人话!”
“就是……杀洋人的,要偿命。”
死寂。
然后爆发出怒吼。
“凭什么?!”
“洋人先杀我们的!”
“曾剃头!汉奸!”
石头、烂菜叶、臭鸡蛋雨点般砸向布告。守布的兵卒想拦,被一个汉子揪住领子:“你们也是中国人!帮着洋人杀自己人?!”
兵卒低头,不敢对视。
这份判决,曾国藩写了整整一夜。
不是写,是“抠”——每个字都像从他骨头上硬生生抠下来的。写“斩立决”三个字时,笔尖戳破了三层宣纸,墨迹晕开像一朵黑色的血花。
他要杀十六个人。
不是洋人,是中国人。是那天冲进望海楼,用锄头砸死法国领事丰大业的天津百姓。领头的是个叫张老五的码头苦力,四十多岁,家里有瞎眼的老娘和三个孩子。被捕时,他一声没吭,只是问:“我死了,我娘和孩子……有人管吗?”
曾国藩没回答。
他答不了。
因为朝廷的旨意很明确:必须给洋人交代。不杀人,洋人的炮舰就要开进海河。杀人,他就是千古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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