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看来是原著中的第一起案件——血字的研究。”

沃森看向信尾的署名。

托比亚斯·格雷森……他听说过这个名字,此人也是一名侦探,但和福尔摩斯这类野侦探不同,是隶属于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,吃公家饭的哩。

在伦敦的一众草包侦探中,他和另一名莱斯特雷德算是唯二的拔尖人物,称得上机警干练,但都有因循守旧的毛病,他们思想上过于老派,难以接受新派科学的破案方法,故而在侦探一道反而落了下乘。

并且这两人的素来脾气不和,各种明争暗斗,若是由他俩同时负责这个案件,那现场可就有好戏看咯——以上皆出自夏洛特的原话。

沃森问道:“要去一趟吗?”

夏洛特沉吟道:“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,这格雷森平日里总是瞧不起我们女性侦探,也就只有在碰上无法解决的难案时才会联想到我,我正想着要不要趁他这一次有求于我,给他个下马威呢。”

“况且就算是破了案,这家伙也肯定会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”

夏洛特将散乱的秀发梳回耳后,喃喃道:“不过嘛,难得可以亲自到凶案现场挫一挫他的威风……往日里这格雷斯虽然心里头明白自己的才能远远比不过我,但从来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承认这一点,这一次我正好去现场当着他下属的面好好嘲笑他一番。”

“那我去通知维克多。”

维克多是福尔摩斯家的车夫,具体来说应该是夏洛特的专属车夫,宽敞的四轮马车独属于她一人所用。

夏洛特披上羊呢大衣,那股子跃跃欲试的兴奋劲已经暴露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。

她望向沃森的右腿,“对了,你的腿脚还利索吧?”

沃森故轻松地笑笑,舞了舞手杖,“没有什么问题,就是跑不起来,再说了,追踪罪犯这种活也轮不到我出手吧。”

他们走上维克多的马车,很快便赶到了案发现场的街道。

这里离繁华市区稍远,整条街道就四栋房屋,其中就有两栋空置,人烟稀少,一看就是实施犯罪的风水宝地。

而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,光看其外观更是栋典型的凶宅,花园久无打理的草丛枯黄稀疏,霉斑墙体上爬满茂密的常青藤,厚灰的窗玻璃犹如眼生白翳,尤以阁楼的小圆窗最为瞩目,像是巨人波吕斐摩斯的独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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